海南:省农业厅召开生态循环农业工作会议
| 招商动态 |2017-04-26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海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加快推进2017年首批试点市县项目建设,4月25日,省农业厅召开会议对《海南省2017年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专题研究。
省农业厅莫正群副厅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文昌、琼海、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临高、昌江、陵水等9市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科教处负责人介绍了5种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典型模式。厅种植业处、厅畜牧业处、厅兽医处、省生态总站、省植保总站、省土肥总站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结合业务工作,对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和建设海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县农业部门负责同志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现状和存在问题,对《方案》建设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希望省农业厅在政策、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对《方案》达成了共识。
最后,莫正群副厅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抓好2017年生态循环农业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设背景。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要与生态省创建、国际旅游岛和全域旅游建设以及“六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二是各市县要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实施方案。把握“两减三增三结合”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及市县相关规划,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方案。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协调推进工作。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加强政策和技术研究,厅科教处牵头指导尽快成立海南省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联盟,建立技术支撑;市县要确保人员、机构和配套资金到位,并积极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沟通,争取支持。
四是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共建合力。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做大生态循环农业规模。
五是建立管理机制,规范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环节,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验收和审计,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六是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围绕“为什么做——怎么做——做的效果如何”抓好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争取政府、企业和农民等各方的理解和支持,落实企业和农民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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